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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一号

时间:2024-07-12 13:40:14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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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一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一号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已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3月14日选出,共175人。


委员长


张德江


副委员长


李建国 王胜俊 陈昌智


严隽琪(女) 王 晨 沈跃跃(女)


吉炳轩 张 平 向巴平措(藏族)


艾力更·依明巴海(维吾尔族)


万鄂湘 张宝文 陈 竺


秘书长


王 晨(兼)


委 员(按姓名笔划为序)


丁仲礼 卫留成 马志武(回族)


马 馼(女) 马瑞文(回族)


王乃坤(女) 王万宾 王尔乘


王 刚 王庆喜 王佐书 王陇德


王其江 王国生 王明雯(女,彝族)


王胜明 王 晓 王喜斌 王 毅


云 峰(蒙古族) 车光铁(朝鲜族)


乌日图(蒙古族) 方 新(女)


尹中卿 邓力平 邓秀新 邓昌友


艾斯海提·克里木拜(哈萨克族)


石宗源(回族) 龙庄伟(苗族)


龙超云(女,侗族) 史莲喜(女)


白玛赤林(藏族) 白志健 白恩培


丛 斌 令狐安 冯长根


冯淑萍(女) 吕祖善 吕 薇(女)


朱发忠 朱静芝(女) 乔晓阳


任茂东 刘政奎 刘振伟


刘振来(回族) 刘振起 刘新成


刘德培 闫小培(女) 许为钢


许振超 孙大发 孙志军 孙宝树


买买提明·牙生(维吾尔族)


严以新 苏泽林 苏晓云(土家族)


苏 辉(女) 杜黎明 李 飞


李世明 李 屹 李安东 李连宁


李玲蔚(女) 李适时 李盛霖


李景田(满族) 李智勇 李 路


李慎明 杨 卫 杨邦杰 杨 震


吴 恒 吴晓灵(女) 何晔晖(女)


汪毅夫 沈春耀 迟万春 张云川


张少琴 张 平(民盟) 张兴凯


张鸣起 张 健 张 涛 张继禹


陆 浩 陈凤翔 陈吉宁 陈光国


陈秀榕(女) 陈述涛(满族)


陈国令 陈建国 陈喜庆 陈斯喜


陈蔚文 陈 豪 姒健敏


范徐丽泰(女) 欧阳淞


卓新平(土家族) 罗亮权(苗族)


罗清泉 周天鸿 周其凤


庞丽娟(女) 郑功成 郎 胜


赵少华(女,满族) 赵白鸽(女)


赵胜轩 赵德明(瑶族) 郝如玉


柳斌杰 修福金 信春鹰(女)


侯义斌 洪 毅 姚建年 姚 胜


贺一诚 秦顺全 袁 驷


莫文秀(女) 徐显明 郭凤莲(女)


郭 雷 唐世礼(女,布依族)


黄小晶 黄华华 黄伯云 黄润秋


黄献中 曹卫洲 龚建明 盛光祖


符跃兰(女,黎族) 章沁生


梁胜利(壮族) 彭 森 董中原


蒋巨峰 蒋庄德 韩晓武 辜胜阻


傅 莹(女,蒙古族) 温孚江


谢小军 谢旭人 窦树华


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藏族)


蔡 昉 廖晓军 穆东升(回族)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13年3月14日于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免人员(1958年10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免人员(1958年10月)
(1958年10月12日)

任命:
黄克诚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
陈云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主任。
免去粟裕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的职务。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系统做好灾区师生安置和恢复重建准备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系统做好灾区师生安置和恢复重建准备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教办[200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按照中央部署,我部制定了《教育系统做好灾区师生安置和恢复重建准备工作的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部。

  附件:教育系统做好灾区师生安置和恢复重建准备工作的方案

教育部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教育系统做好灾区师生安置和恢复重建准备工作的方案

  5月22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明确提出要继续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当前,抗震救灾已逐步转入全面安置和准备恢复重建的阶段。教育系统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认真落实各项救助政策措施,切实做好灾区师生安置工作和学校重建准备工作。

  一、高度警惕和切实防范余震和次生灾害,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1.主动与有关部门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并切实防范余震和各种次生灾害。

  2.有余震和次生灾害威胁的地区,要周密部署学校防灾工作,制订细致的应急预案,组织必要的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学生自防、自护、自救能力。

  3.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建立警校联系制度,组织教师和高年级学生开展夜间值班或巡逻,确保临时校舍、师生临时居住点和校园的安全,严防火灾事故和治安案件的发生。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做好隐患排查和安全预警工作,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开展安全教育,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

  二、切实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

  1.密切配合卫生部门,加强对灾区学校、安置点环境的清理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和饮水安全工作。

  2.做好灾后饮食卫生、环境卫生、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要教育学生做好个人卫生。

  3.加强疫情监测,一旦发现传染病例,立即报告,迅速采取有效防控措施。

  4.依托教育部门已经组织的学校卫生防疫专家指导组,为灾区学校卫生防疫提供咨询、指导、培训及直接的卫生服务。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全面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各级各类学校食品、饮用水、环境等方面的卫生工作,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三、积极创造条件帮助灾区学生恢复上课。

  1.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搭建帐篷或活动板房、转移安置等方式,设立临时课堂;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要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逐步复学复课。

  2.启动"活动板房临时课堂计划",按照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部署,根据安置点学生、教师数量和构成,考虑高考、中考及中小学复课等因素,提出活动板房需求和使用安排。

  3.做好复课后的教学安排,维护好教学秩序。组织优秀教师志愿者支援灾区学校教学,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安排要优先满足地震灾区县的需要,在教材、教学设施设备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对散居在家和其他地方的学生要做好登记,并通过适当方式提出学习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远程教育教学。

  4.加强中等职业教育的对口支援,大量转移灾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到各地就学、实习和就业。

  5.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接收灾区学生入学,并提供生活补助。

  四、积极开展灾区学生心理援助工作。

  1.发挥教育部门派出的中小学生心理援助专家工作组的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对灾区中小学教师进行普遍培训,组织并依靠广大中小学教师,利用已编印的灾后心理援助手册和已开通的心理热线及专业网站,实现灾区学生心理援助工作的全员覆盖。

  2.灾区省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心理援助队伍的组织协调,统一管理,加强对进入灾区从事心理援助的组织和人员从业资质核准,杜绝对同一学生进行多次采访、心理咨询等活动。

  五、认真做好灾区孤、残学生救助工作。

  1.抓紧核查因灾致孤、致残学生情况,逐一登记造册,摸清底数。

  2.对每一名因灾致孤学生以及暂时与家人失去联系的学生,都要明确亲属或者老师承担临时监护责任。

  3.立即启动残疾学生教育机构的建设工作。

  4.抓紧救治地震中受伤的学生,对在医院接受治疗的学生特别是重伤学生,要给予充分关心和慰问,尽可能多地给予照顾。

  5.抓紧研究有利于灾区孤、残学生健康成长的长期教育方案和救助政策。

  六、妥善做好灾区学生升学考试工作。

  1.组织各方面力量为参加今年高考和中考的重灾区学生无偿提供复习和生活条件,可成建制转入有关学校或者安排活动板房以及其他安全场所复习迎考。

  2.全力保障考点和学生复习迎考的安全,制订考场防震应急预案,在考场周围设立临时防震避难场所,并做好防震演练。

  3.教育部统筹协调各有关高校增加灾区招生计划。对在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考生将予以破格录取。

  4.在当地政府的统一安排下,尽快制订中考安排。重点高中招生计划要向灾区倾斜,优先录取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考生。愿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灾区学生,都可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并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七、切实做好灾区学生资助和帮扶工作。

  1.生源地在地震灾区的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都必须严格落实国家的一系列资助政策,迅速、及时、足额将资助资金发放到灾区学生手中。

  2.各级各类学校要了解掌握家在灾区学生有关信息,给予更多的经济资助,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

  3.按照"优先安排,具体帮助,保障上岗"的原则,全力做好家在灾区的高校和中职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加大对家在灾区毕业生的就业援助服务和扶持力度,对家庭受灾严重、经济困难的毕业生给予求职补助,对求职困难的毕业生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援助。

  八、积极做好灾区学校恢复重建准备工作。

  1.尽快做好教学设施的评估鉴定工作。密切配合建设部门组织有关建筑评估鉴定专家,做好灾区学校教学设施的评估鉴定工作,对学校建筑进行安全级别分类,未经鉴定评估或鉴定评估不合格的不得使用。鉴定评估要提取样品,保留影像、建筑数据等资料,为灾后重建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2.重新规划新学校建设。教育部将密切配合建设部门,尽快组织专家研究提出不同地震烈度带学校建设规范,提高现有标准,使学校房屋成为最牢固、最安全的建筑;组织专业设计机构设计中小学校校园规划和校舍建设设计方案;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制订好学校重建规划。

  九、抓紧落实教育系统对口支援灾区工作。

  对口支援地的省级教育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对口支援灾区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迅速和受援地教育部门取得联系,建立专门的联合工作班子并指派人员专职负责。特别是要在师生安置、复学复课、职业教育、学生就业、恢复重建等方面提供人力物力支持。要在着力解决迫切问题基础上,注重灾区教育长远发展需要。

  十、开展向抗震救灾英雄师生学习活动。

  教育部党组决定在全国教育系统开展向抗震救灾英雄教师学习的活动。大力表彰抗震救灾英雄师生。大力宣传抗震救灾英雄师生的先进事迹。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组织师生认真学习英雄师生的先进事迹,把抗震救灾作为一次深刻的师德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抓紧抓好。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要求,一手毫不松懈地抓抗震救灾,一手坚定不移地抓教育改革发展,战胜种种困难,夺取抗震救灾和教育事业发展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