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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和匈牙利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关于一九七八年对外贸易机构交货共同条件议定书

时间:2024-06-03 12:24:33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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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和匈牙利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关于一九七八年对外贸易机构交货共同条件议定书

中国对外贸易部 匈牙利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和匈牙利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关于一九七八年对外贸易机构交货共同条件议定书


(签订日期1978年2月24日 生效日期1978年2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和匈牙利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同意将一九六二年三月三十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匈牙利人民共和国关于一九六二年对外贸易机构交货共同条件”延长到一九七八年继续有效。
  本议定书于一九七八年二月二十四日在北京签订,共两份,每份都用中、匈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        匈牙利人民共和国
    对外贸易部代表        对外贸易部代表
     李 树 坚          路地·伊姆雷
     (签字)           (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匈牙利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合作协定

中国 匈牙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匈牙利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合作协定


(签订日期1989年6月8日 生效日期1989年6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匈牙利人民共和国政府为进一步发展两国的经济、科学技术合作和现代化的经济建设,为加强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决定重新修订一九五三年十月三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匈牙利人民共和国科学和技术合作协定”。

  第一条 缔约双方将根据平等互利原则开展科学技术合作。科学技术合作的宗旨是:发展两国的科技和经济联系,改进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以及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条 双边合作应在中匈科技合作委员会范围内进行,并与中匈经济、贸易和科技合作委员会的活动保持一致。

  第三条 科技合作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匈牙利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合作共同条件(一九八九年六月八日签署)执行。

  第四条 本协定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十年。如缔约任何一方在期满前六个月未提出终止本协定,则本协定的有效期将每次自动延长三年。

  第五条 本协定将取代一九五三年十月三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匈牙利人民共和国科学和技术合作协定”。
  本协定于一九八九年六月八日在布达佩斯签署,共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匈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匈牙利人民共和国政府
    全权代表             全权代表
     赵明生            塞卡奇·伊姆雷
    (签字)             (签字)

关于启用全国统一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的通知

交通部


交通部办公厅文件

厅公路字[2002]179号


关于启用全国统一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

为切实贯彻强制性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l8565—2001),进一步规范营运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工作,我部组织制订了全国统一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见附件)。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以下简称检测报告单)是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GBl8565—2001)而制订的,是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为所检车辆开具的书面凭证,是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评定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进行营运车辆年度审验和判定营运车辆进入或退出道路运输市场的重要依据。各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要以实施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为契机,规范检测站检测作业管理,大力推行使用全国统一的检测报告单,全面提高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检测质量和服务质量,树立交通行业良好形象。

检测报告单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统一编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倒卖。为稳步推进检测报告单的实施工作,部决定自2002年8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为实施过渡期。2003年1月1日起,所有开展营运车辆年度检测业务的A级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都必须使用全国统一式样的检测报告单。

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要结合启用全国统一式样检测报告单,进一步落实《关于做好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厅公路字〔2002〕 95号)的有关精神,以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为动力,加速检测站的技术升级和计算机联网工作,全面规范检测站计算机控制系统,力争在2003年1月1日前实现计算机自动生成检测报告单。

附件: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章)

二○○二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启用 统一 检测 报告 通知

抄 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处)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

车辆单位

号牌号码

厂牌型号

车辆类别

载质量(座位数)

出厂日期


送检单位

营运证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码

燃料

检测日期


类别
序号
检测内容
检测结果
评价
类别
序号
检测内容
检测结果
评价
类别
序号
检视内容
检视结果
评价






l
怠速转速
r/min


17
发光强度
左: Cd


32
整车装备及标识



2
机油压力
MPa


右: Cd


33
车架、车身、驾驶室外形与连接


















3



校正驱动轮输出功率






18
近光光束

上下偏移量
左:     mm


34
车门、车窗、刮水器



(1)
额定扭矩功率

右:     mm


35
司乘座椅










(2)
校正驱动轮输出功率







19
近光光束
左:      mm

36
卧铺




额定功率






水平偏移量
右:      mm






37
行李架(舱)



油耗
4
等速百公里油耗
L/100km


20
远光光束
左:      mm

38
安全出口、安全带






一轴
N


上下偏移量
右:      mm


39
车厢、地板、挡泥板




二轴
N



远光光束
左:      mm


40
车轮、轮胎




5
轴荷
三轴
N

21
水平偏移量
右:      mm




41
悬架装置




四轴
N


22
怠 速
CO:     %

42
传动系、车桥



6
行车制动
整车



HC:      10-6


43
转向节及臂、横直拉杆及球销






前轴








怠 速
CO:      %




44
制动装置(行车、应急、驻车制动)





一轴



HC:      10-6

45
螺栓、螺母紧固








7


制动力平衡
二轴




(1)
双怠速


高怠速
CO:      %


46
灯光数量、光色、位置





三轴



HC:      10-6


47
信号装置与仪表




四轴







23



HC:      10-6




48
漏气、漏油、漏水、漏电




8
制动协调时间
S


5025
CO:      %


49
底盘异响






一轴左; %;一轴右: %





(2)
ASM
NO:      10-6


50
发动机异响






9


车轮阻滞
二轴左: %;二轴右: %




工况法

HC:      10-6


51
润滑






三轴左: %;三轴右: %





2540
CO:      %


52
灭火器




四轴左: % ;四轴右: %  


NO:      10-6


53
车内外后视镜,前下视镜



10
驻车制动



24
柴油车自由
光吸收系数
m-1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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